【国内】 重磅!国能百亿投资煤制油新项目招标
日期:2026-05-27 来源:煤化工

5月22日,国能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气化炉与专有粉煤烧嘴设备及粉煤气化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和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气化炉与专有粉煤烧嘴设备及粉煤气化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和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203880,招标人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新建220万t/a煤直接液化生产线、80万t/a煤间接液化生产线,配套120万Nm3/h煤制气生产线。煤制气生产线为煤直接液化提供氢气、为煤间接液化提供合成气,同时为先期工程的18万t/a煤间接液化装置提供气源。本项目建设地点毗邻先期工程,占地约31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加氢稳定、油品合成、油品加工、煤气化等17套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本次招标的煤气化装置粉煤加压气化是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中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及主要生产系统。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流程气化炉、粉煤烧嘴设备,以及粉煤加压气化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及技术服务。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2设备供货:投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检验、检测、运输、气化炉现场组对组焊、内件安装、售后服务,以及设备相应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所有文件资料。设备供货还应提交数字化交付相关文件。

2.1.3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生产实际验证的技术。

2.1.4工艺包编制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2.1.5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2.1.6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预试车、试车、开车、性能测试、试运行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2.1.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

2.1.8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止。

2.1.9投标人若为境外企业,投标文件要求中英文双语,若有分歧或表述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2.1.10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将设备全部制造及相关文件完成,根据招标人通知时间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

2.1.11投标人须在工艺包开工会后12周内提交终版工艺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气化炉设备(气化炉最大内径≥Φ4000mm)的制造合同业绩1份。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单台气化炉规模≥220000(含)标准立方米/小时有效合成气(一氧化碳+氢气)的技术许可合同(许可技术是粉煤气化技术)1份。

    以上业绩须同时满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各方盖章页(境外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企业的业绩可以是合同各方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未在合同中体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或技术协议,技术协议须为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可以是最终用户加盖公章的验收证明、应用证明、考核报告、标定报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须以气化炉设备制造商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209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0477-8923681

电子邮箱:10511021@ceic.com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鄂尔多斯)能源化工公司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采用煤液化二代技术,新建一条220万吨/年煤液化生产线和一条8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


项目建设厂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产业园,在已经建成投产的先期工程北侧,距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约35公里、东胜区80公里、包头市200公里。


煤液化采用“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路线,煤间接液化采用“油品合成-油品加工”路线,配套煤制气系统,为煤液化提供氢气、煤间接液化提供合成气,主厂区的占地面积约312公顷,主要包括工艺装置区、化工品储存区、火炬设施区、汽车装车设施、火车装车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项目产品主要包括:车用柴油、航空煤油、液体石蜡、石脑油、液化气、煤液化沥青等,总投资426亿元。


2026年1月30日,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煤间接液化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中科合成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据悉,在成功商业化运营鄂尔多斯市百万吨级煤炭直接液化项目之后,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计划采用升级后的第二代技术新建升级版煤直接液化生产线。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转载已尽量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如本站无意间侵犯了原作者或原网站的相关权利,请尽快联系我们。凡本站注明“来源:化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来源:化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点资讯
二维码